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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轮智能股东减持至5%时未停止买卖 被出具警示函

10-12 发布 114 次浏览 商务信息 信息编号:6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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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轮智能股东减持至5%时未停止买卖 被出具警示函

新浪财经讯 10月12日,广东证监局披露对洪惠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。-://cn.yixiin/spread/  经查,洪惠平作为-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-智能)持股5%以上股东,在持有-智能股份变动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:  2004年8月16日至2019年5月16日期间,因-智能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、股权分置改革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、员工股权激励计划、股票回购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原因,你持有-智能股份的比例由14.61%稀释至10.08%。2019年5月16日至6月13日期间,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-智能股份1489.43万股。上述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导致你持有-智能股份累计变动比例达公司总股本的5.21%。你在持有-智能股份的比例变动达到5%时,未及时停止买卖-智能股份,违反了《-证券法》第八十六条、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等规定。  根据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,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